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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烟台纪事有感川井苏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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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条路,人烟稀少、孤独难行,却是不得不坚持前行,因为在它的尽头种着的是期待和梦想。”我想这条路就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路,是以组织力促进乡村振兴的路、是带领人民群众走上富裕的路,虽然现在这路上走得人还不够多,还有阻碍,也有困难,但是烟台的实践已经初步证明这是一条正确的路。拿起《烟台纪事》这本书,翻看一行行铿锵有力的文字,一张张富有生机的图片,一篇篇振奋人心的纪事,烟台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纪事不断地在吸引着我、鼓舞着我、启发着我。

新时代中国农村呼唤新变革,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年来,农村问题始终是革命和建设的中心问题。而“烟台经验”是新时代具有标志意义的改革突破,无疑为中国农村新变革打造了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书中序言里写道“全市已有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吸收入社群众43万人,领办合作社村占全市村庄总数47.3%;领办合作社以来,带动集体增收3.91亿元、群众增收5.01亿元。”这些鲜活数字的背后是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所取得的实践成果。

内蒙古草原牧区是一个集生态、经济、社会、文化为一体的多元复合系统,而草原牧区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不仅有利于草原畜牧业的生存与发展、牧民生计的提高与改善、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更涉及到国家的生态安全。因此,让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种子在广阔的草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对于实现牧区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有着历史性的重大意义。

牧区相较于农村来说地广人稀、生产力薄弱、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还不够强大。牧区的合作社大概有以下几点:

首先,牧区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覆盖牧户少,盈利成效不明显。其中还有一些合作社成立时间不长,名义上按合作社法行事,实际上内部不规范,甚至根本谈不上合作、带动牧户,只是自己盈利罢了。

其次,牧民创建合作社的积极性很高,但也有为项目跟风现象,为了得到项目资金而匆忙组建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社缺乏长远目标和具体规划,成立后遇到诸多问题,甚至很快就会破产。

还有,牧区合作社普遍资金缺乏,人才。资金问题是牧民合作社发展中普遍问题,有的牧民正是为解决资金问题而参加合作社的,但仍有很大缺口难以解决。牧区牧民合作社急需各方面经营管理人才,既懂经营业务,又了解牧区实际情况的人才十分缺乏。

时代是“出卷人”,时代也在寻找“答卷人”。基于这样的情况,我想烟台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经验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烟台经验从更大范围回答了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党的政治领导和经济发展是什么关系等关系全局的问题,证明了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修复经济增长带来的矛盾,形成新的生产力,让经济发展回归到满足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展示了党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红色基因以及思想理论建设、选贤任能、群众工作等优良传统,在当前仍然是卓有成效的领导方法。

第二,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烟台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过程中,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这一关键问题,没有把确权登记当成改革的终点,而是把明晰产权作为合作化的起点,充分发挥党支部“统”的作用。通过领办合作社,既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也通过明确的股权设置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既能把老百姓组织凝聚起来,又能调动老百姓最大积极性和参与性。

第三,坚持共同富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从入社资格、股权设置、收益分配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导向。同其他模式相比,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牢牢掌握分配的主动权,真正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把未来土地和产业增值的空间留在集体和村民手里,避免了土地和产业收益被资本一次性买断,农民只能获得少量租赁费用和打工收入,收入低、没后劲、没保障。

以上就是“烟台经验”所揭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三个基本特征,也是指引带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指明灯。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我们要在历史的新起点,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施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做实党对农村牧区经济的全面领导,发展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

今天我们的同路人越来越多,相信总有一天中国农村牧区一定能一起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康庄大路。(川井苏木乌日娜)

来源:乌拉特中旗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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