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乌旗第八届“乌珠穆沁杯”苏木
镇男子足球比赛的通知
为更好的推动西乌旗足球运动广泛开展,促进广大足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提高足球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于年8月2-6日举办西乌旗第八届“乌珠穆沁杯”苏木镇男子足球比赛,请各苏木镇积极组队参加。
竞赛章程
一、主办单位
西乌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西乌旗总工会
二、协办单位
西乌旗综合高级中学
三、比赛时间、地点
年8月2日—6日在旗综合高级中学比赛。
四、参赛单位
各苏木镇
五、竞赛项目
男子11人制足球比赛
六、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满16周岁(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
(二)运动员在本赛事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单位参赛,不得再代表其它单位参赛。
(三)报名表中没有的运动员,不准参加比赛。
七、报名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22人。
(二)报名时每队缴纳纪律保证金元。
(四)报名时只接受统一发放的表格,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报至西乌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报名截止日期为年8月1日18:00,运动员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逾期报名不安排比赛。
联系人:金山联系
(五)年8月1日下午7:00召开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会议室另行通知),务必准时参加。报到时向大会组委会交纳以下材料:1.各代表队报名表;2.参赛运动员保险;3.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4.与组委会签订运动员免责保证书。以上材料缺一项不得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按报名队伍数量定制赛制。
(二)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九、计分及决定名次办法
(一)小组单循环比赛
1.在同一小组内的单循环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总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8)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二)交叉排位赛和决赛
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90分钟比赛为平局,则直接以踢球点球办法决出胜负。
十、奖励
(一)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一名的球队颁发奖杯、奖牌、奖品;第二名的球队颁发奖牌、奖品;第三名的球队颁发奖牌、奖品。
(二)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十一、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赛场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三)使用的体育场必须符合正式比赛的规格和要求。
(四)比赛使用标准5号足球,由赛事承办方提供。
(五)比赛时运动员穿着皮面胶钉足球鞋,不可穿着金属钉足球鞋。
(六)参赛队必须准备并上报深浅两套颜色服装。
(七)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人,其中1人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7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赛事组委会裁定;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填报首发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11名,最多替换5名。
(八)被替换下场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九)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报到,超过赛程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10分钟,做弃权处理。
(十)运动员累计两张*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除外),*牌罚款元,红牌罚款元。
十二、比赛取消
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则应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决定重新安排本场比赛前,比赛将被推迟30分钟,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
(二)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比赛即可开始,则可再至多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
(三)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重新安排比赛,或是否采取其他必要行为,或决定延续该比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做出其他决定,否则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
(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十三、弃权、退赛和罢赛
(一)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参赛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弃权的处理
1.一方参赛队比赛弃权,另一方参赛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参赛双方比赛弃权,双方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属罢赛:
1.并非因主办方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或未获得主办方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主办方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4.中途退出比赛。
(四)罢赛队所有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五)弃权、罢赛和擅自退赛的参赛队必须赔偿其他参赛队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数额由组委会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决定。
(六)组委会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对弃权、罢赛、退赛的参赛队做出进一步处罚。
十四、纪律与诉讼
(一)比赛中的违纪事件,由组委会纪律与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比赛期间申诉,须向纪律与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申诉报告书须经申诉队加盖公章,提交《申诉报告书》时必须出具申诉材料(图片、录像等),无申诉材料概不受理。
(三)赛事组委会对运动员、官员及参赛队的处理意见、决定、处罚为最终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其他形式再进行申诉。
(四)在比赛中出现的殴打裁判,打架斗殴和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直接取消比赛资格并扣除全部比赛保证金。
十五、保险
参赛队应自行负责其运动队在赛区所有比赛中包括运动员和官员在内的保险问题(包括住院和外科手术或有比赛引发的其它相关问题)。且参赛队必须使主办方和承办方免遭此类起诉。
十六、注意事项
(一)凡是报到前14天有出入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参赛人员如发现有发热(37.3℃以上)症状人员,一律禁止入场。参赛人员需出示健康码绿码才可参加比赛,并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ロ罩,进入赛场。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表
免责保证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高血糖或低血糖、以及其它不适合足球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此次比赛。二、我充分了解西乌旗第八届“乌珠穆沁杯”苏木镇男子足球比赛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三、我本人愿意遵守西乌旗第八届“乌珠穆沁杯”苏木镇男子足球比赛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四、我愿意按照赛事的有关要求穿戴比赛装备并在上场前接受比赛监督的检查。五、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配偶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的权利。六、我同意接受赛事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应急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医院及其他相关医疗组织、机构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七、本次赛事主办方要求参赛球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无论购买与否,发生意外伤害,本人承诺自己及亲友、家属、配偶、子女绝不追究联盟责任,发生刑事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与赛事组委会无关。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参赛者签名:参赛者身份证号:所属球队:年月日
编辑/耿长乐
审核/伊德尔扎那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