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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星期四
尽管东亚海域的葡萄牙航运归根结底仅占当时亚洲航运的一小部分,但对欧洲其他国家来说,它证明了亚洲内部贸易具有的价值。
——《朝贡与利润:~年的中暹贸易》
15世纪前期,郑和率明朝船队七下西洋。这些远航表明中国先于欧洲进行海上探索。16世纪,欧洲众多的探险家和贸易公司终于抵达了东南亚。然而此时,他们发现华商已活跃于一个个港口中,穿梭于一条条商道上。诚如他们所言,欧人东渐之前,这一地区的中国帆船贸易已获得长足的发展。简言之,欧洲海上势力波及前,海洋中国已驰骋东亚和东南亚海域了。
中暹两国的海上贸易起自元代,但直至清代,其*治、经济、社会影响才显露无遗。
从一开始,中暹海上贸易就被认为是朝贡体系的一部分,从朝贡使团来华的频繁程度可窥一斑。这些贡使是属国为展现对清廷的臣服,亦即维持表面*治妥协,彼此相安无事而派遣的。清代中国继承了儒家轻视商业主义的基本信条(对应的则是重农思想),及理学家推崇的对外交往时基于固有的半封闭、重尊卑而形成的治国安邦观念。这些观念背后的立论在于,尽管从根本上说,中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体,无须与外界互通有无,但外邦甘愿作为藩属俯首称臣,则端坐宝座,恩赏有加。是故,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朝贡关系与贸易关系基本互补,此乃中暹两国之共识。儒家化的清廷允准“蛮夷”之国沐浴华夏璀璨的物质文明之光,而暹罗的潜意识认定,与天朝的交往具有明显的商业特性,两者不谋而合。
然而,在这种相互承认朝贡与贸易合成一整体的表象之下,官方态度(相对于行为)与互动程度之间存在基本的分歧。就清廷而言,贸易当然是次要的,且最终须完全契合“羁縻”这一*治总则。如此一来,贸易事实上已被纳入*治体系。对于将海外贸易视为创收重要途径的暹罗王室来说,商业本身便是重要之事,朝贡使团只不过是商业投资的一种形式。这种解释最声名卓著的倡导者之一,正是一生丰富多彩的蒙固王(拉玛四世,~年在位)。在他看来,对华贸易特权的存在使得朝贡与税收难分彼此。
年代末,正值中暹贸易如日中天,郭实猎(CharlesGutzlaff)以传教士身份到访暹罗,对暹罗与中国关系的形式描述道:“尽管暹罗人名义上认可中国至高无上的统治,并遣使至北京,进贡本国的土产,以示对中国的臣服,但他们定期朝贡实为利来。贡船越洋远航,行抵中国,即获免税……”
双方对于进贡的真正作用与目的看法的差异,其他年代的人恐怕不能如此洞若观火。不过,推测中方在实践中严格遵循上述理念并不完全准确。首先,由于对外贸易使诸多属国受惠,因此其利润对中方也具有吸引力。国泰民安、平静祥和时,清廷允准中国东南沿海百姓前往东南亚进行海上贸易。此举常常获得众多地方官的支持和拥护。他们坚信,对贸易的管理是地方收入的来源。甚至在海禁期间,商人会暗中勾结地方官,冒险进行贸易。故而我们可以认为,尽管从频繁双向交往的角度看,海外贸易可能并不符合中国儒家化的世界观,但毋庸置疑的是,它对清朝正式、非正式的及对中国大众某些行业的实际贡献不言而喻。
再者,认真分析之后,也许我们不会一刀切地提出这样的见解:满人统治者儒家化程度甚深,故而他们对商业的轻视态度,贬低了朝贡背景下贸易潜在的重要性。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制定的*策、推行的举措多数出于实用主义的考量。尽管不完全同意暹罗人对进贡背后真正动机的说辞,但他们充分发挥想象力,因应情势而变,默认了暹罗大量与朝贡关系定例相悖的举动。例如,暹罗雇用华人经营对华贸易,此举便与管控华夷关系的儒家正统观念相去甚远,然而中国的皇帝们却对此加恩允准。
所以无论如何一分为二地剖析,暹罗与中国的朝贡关系在整个存续时期是令人满意的。双方的交往表明,在诸多局限中,甚至在肉眼可见的发展壮大中,中国制度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当然,这种兼容性部分得益于暹罗国家的特性,亦即其对贸易结构类似“管理”的原则。管理通商制度由马克·曼考尔提出并界定,其特征为没有竞争、协定价格、供需机制缺失的特殊市场等。暹罗国王们也乐意最大限度地挖掘对华贸易的价值,这种挖掘甚至已经到了利用华人个人聪明才智的程度。
长期以来,东南亚与中国在朝贡关系背景下开展海上贸易。就暹罗而言,至少到19世纪中期,朝贡支持下进行的贸易是中暹*治往来最重要的元素。这其实是一种合法的官方贸易,并适应私人贸易的形式。到明代后期(约年代),这种私人贸易主要由华人执掌,且其规模和价值凌驾于官方贸易之上。同时,暹罗定期派遣使团至中国可能是为了扶助本国控制的高度发展的地方贸易。
从经济角度看,帆船贸易当时是暹罗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暹罗供应的奢侈品(如犀角、象牙、苏木、胡椒)及大米之类主食,可以销往中国市场获利;而它对中国商品的需求,包括王公贵族、富家大贾所需的大量奢侈品,如丝绸、瓷器也能从中国购得。暹罗基本上是一个物产丰饶、人烟稀少、供应过剩的农业国。在本书涉及的时段,暹罗保持着有利的贸易平衡。为达此目的,帆船贸易因时而变。而经由王室垄断的进一步推动,尤其是在雍正至道光年间,帆船贸易日益繁荣。
当时,暹罗对外贸易主要专注于中国市场的事实,证明了中暹贸易的大幅度增长。然而,暹罗虽因贸易而依赖中国,却也对中国帆船贸易的发展有所帮助。例如,到19世纪前期,曼谷已成为东亚海域主要的帆船港,不但许多区域贸易以此为中心,而且大部分中式远洋帆船也在此建造。
到18世纪末,华人移民成为两国贸易中最重要的“商品”。为了改善经济状况,华人从中国东南沿海远渡重洋来到暹罗。费正清教授认为:“作为19、20世纪的重大事件之一,华人移民进入东南亚,只不过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商业扩张的后一阶段。”暹罗有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华暹混血小圈子,他们以不断加大王室、私人船只经营力度的方式从事帆船贸易。随着华人人数开始飙升,华人男性移民逐渐对暹罗传统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至今犹存,未曾改变。暹罗的田园经济和矿业因华人移民的到来获得了巨大发展,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给帆船贸易输送了养分。而更多的华人出于农耕、开矿目的向暹罗内地迁徙,他们常常对乡村产生影响。在暹罗王室和贵族的庇护下,华人运用其聪明才智,承包了五花八门的税收,包括*税、制造业税、酒税、彩票税和后来的妓院税。相比依赖传统的从暹罗男丁中强征的徭役,暹廷也青睐华人劳动力。这种对华人劳动力的转向,动摇了既有社会结构的根基。在原来的社会结构中,衡量个人财富的标准不是金钱,而是土地和徭役。到19世纪初期,华人的作用加快了货币经济引入暹罗的速度。华人男子与暹罗女子之间的通婚,是另一个改变传统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而在即将到来的岁月中,通婚本身也对培育华人与暹人之间和谐融洽的关系有所裨益。
(节选自《朝贡与利润:~年的中暹贸易》,[泰]吴汉泉(SarasinViraphol)著。)
书籍简介
朝贡与利润:~年的中暹贸易
[泰]吴汉泉(SarasinViraphol)著
王杨红刘俊涛吕俊昌译
王杨红校
年9月出版/79.00元
内容简介
朝贡制度是明清时期中国维持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这个经济体系与精心设计的*治结构交织在一起。作为当时的朝贡国之一,暹罗(今泰国)与中国进行了长期的朝贡贸易。本书考察了暹罗在朝贡关系下的海运贸易行为,并分析了中国在暹罗的海外贸易和国内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章中暹贸易的国际背景第二章暹罗的贸易结构第三章发轫时期:中国对贸易的限制(~)第四章中暹日三角贸易第五章第二次海禁的废除与大米贸易的作用第六章18世纪和19世纪初中国东南的贸易组织第七章阿瑜陀耶王朝晚期至曼谷王朝初期的中暹朝贡贸易第八章18、19世纪暹罗经济生活中的华人第九章拉玛二世、三世时期中暹帆船贸易的繁荣(~)第十章拉玛三世时期的华人移民及其经济影响(~)第十一章中暹帆船贸易日益衰落的宿命
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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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张思莹
编辑:张思莹
审校:柳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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