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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当前疫情防控良好态势,保障全旗人民群众核酸检测的需要,西乌旗卫健委决定年3月22日起,调整各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样本采集检验工作,医院医院负责检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与分工
(一)旗医院
1.服务对象及范围:全旗范围内有自愿检测需求的人民群众;
2.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0:00;
3.采样地点:旗医院一楼大厅南门;
4.预约、。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服务对象及范围: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任务范围内重点人群;
2.采样时间:电话预约采样;
3.采样地点:疾控中心采样点;
4.联系—。
(三)医院
1.服务对象及范围:巴彦花镇内有自愿检测需求的人民群众;
2.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9:30;
3.采样地点:医院核酸采样点;
4.预约—。
二、注意事项
1.需要检测的人员需要提前预约采样,预约完成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采样地点进行核酸采样,逾期未至者需重新预约。
2.采样时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未提前预约者不予受理采样,遵守采样单位工作秩序,配合采样场所内体温检测,不聚集,保持一米线距离排队。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视频来源:西乌旗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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