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赤峰市乡镇(苏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为加强乡镇(苏木)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有效解决村级干部人才匮乏问题,提升村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自治区批准的《年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和《年赤峰市乡镇(苏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乡镇(苏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一、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苏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此次招聘人员实行乡聘村用,聘用后到嘎查村“两委”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二、招聘岗位设置(一)招聘计划中,40%的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含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其他计划,招聘年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二)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不低于总计划数的15%(蒙古族人口聚居地区不低于20%)。(三)名词释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服务两年以上)。“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年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三、招聘人员条件(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户籍条件:(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在旗县区户籍(含入学前为招聘岗位旗县区户籍)或在招聘岗位所在旗县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和具有本旗县区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2)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具有招聘岗位所在旗县区户籍或入学前为招聘岗位旗县区户籍。()户籍必须是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户籍。4、学历条件:(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非项目人员岗位,为年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蒙汉兼通岗位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根据教研厅函[]1号文件精神,自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5)所有招聘岗位不限专业。5、年龄在18周岁以上,5周岁以下(年6月19日至年6月19日期间出生);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人;2、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年及以后的毕业生);、在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档案记录期限内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四、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通过后才可缴费。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二)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